第(1/3)页 崔固。 这个名字,在廷尉署里身份并不高。 他既不是执掌一方的廷尉中丞,也不能算是重臣。 官阶不高,位置不显,工作就是埋首于那些堆积如山的案卷之中,处理着一桩又一桩不大不小的案子。 今日能够参加朝会,还是因为廷尉中丞缺席一人,廷尉署派他来顶班。 可若是问起廷尉署里那些老吏,问起那些在底层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人,他们都会在听到这个名字时,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。 那里面,可是同流合污的默契。 深交他的人,都知道崔固这个人,跟他们是一路货色。 都是收好处办事的主。 这话说得直白,说得露骨,可却是实话。 崔固从不掩饰自己对好处的喜爱。 有人送礼,他收;有人递话,他接;有人托关系,他办。 只要好处到位,只要面子够大,只要来头够硬,他总能想出法子,把那案子办得漂漂亮亮。 而崔固处理最多的,就是两类人之间的案子。 一类,叫“官后”。 所谓官后,就是跟大人沾亲带故的人。 可能是某位大夫的侄子,可能是某位殿执的外甥,可能是某位老臣的远房亲戚,也可能只是某位权贵门下奴仆的朋友。 这些人,本身没什么权势,可他们的背后,站着人。 站着那些崔固得罪不起的人。 另一类,叫“草民”。 所谓草民,就是什么关系也没有的人。 他们可能是城外的农户,可能是城里的匠人,可能是摆摊的小贩,可能是赶车的脚夫。 他们没有背景,没有靠山,没有能在崔固面前说得上话的亲戚朋友。 他们只有——自己,和那一点点微薄的公道心。 一直以来,崔固都保持着官后百分百胜率的作风。 没有一个草民,能从他手中翻案。 一个都没有。 这话说出来,像是吹牛,可廷尉署的人都知道,这是真的。 经他手的案子,少说也有几千桩。 那些草民与官后有冲突的案子,桩桩件件,都是官后胜,草民败。 有时候是证据确凿,草民理亏。 有时候是各执一词,各打五十大板,可那五十大板落在草民身上,格外重些。 有时候是明摆着草民有理,可那有理的草民,不知怎么的,就变成了无理的那一方。 没有人知道崔固是怎么做到的。 可所有人都知道,他做到了。 因为他是崔固。 他太清楚这其中的门道了。 就像不久前的丢羊案。 那案子,在廷尉署里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笑话。 丢羊的,是个老汉。 那老汉住在雍邑城外,靠放羊为生。 养了八只羊,每天赶到城外放牧,晚上赶回圈里。 日子过得清苦,却也安稳。 可那安稳,被一个贵公子哥打破了。 那公子哥是谁家的,老汉不知道。 只知道那天他赶着羊在城外吃草,远远来了一群人,骑着马,穿着锦袍,说说笑笑地往这边来。 老汉没在意。 雍邑城外,这样的贵人他见得多了。 可他没有想到,那群人里,有一个看上了他的羊。 不是一只。 是两只。 那公子哥指着那两只最肥的羊,对身边的人说了句什么。 身边的人点点头,打马过来,对老汉说:这羊,我家公子要了。 老汉愣住了。 要了? 什么叫要了? 他还没反应过来,那群人已经动手了。 两个人翻身下马,走到羊群边,一把抓住那两只羊的角,拖着就走。 第(1/3)页